本人在2019年11月29日13点到14点间与四名友人在新晔雀馆打麻将,本人于14点左右有事离开,期间消费了188元团购5小时订单及一些食品,12月12号被大众点评通知账号遭到二级处罚,大众点评扬州公司那边打电话告知是我给新晔雀馆写的那条点评“受到利益干扰”且拒绝提供任何证据,不接受本人申诉。本人在此质问大众点评:你们认定新晔雀馆存在干扰平台秩序的行为,为何就认定我的这条点评一定就是受利益干扰的呢?!我能拿出消费证据证明我的真实消费,也请你们这边提供我受利益干扰写不实点评的证据!!拿不出来就撤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