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青客公寓在2018年9月签了26个月的合同,当时他们让我办理的建设银行信用卡贷款去支付每月2650元的房租,然后由于房东要收回房子,我们在2020年2月1日正常退租,解除租房合同后,青客公寓以疫情为由让我垫付了2月份房租,到现在贷款也还是没有解除,还有十个月的贷款,不还就会影响征信,在此请求青客公寓退还我的押金以及2月的房租,及时解除我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