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三彩家不按时支付房租

gazy3000

已完结

1、2019年4月29日我与城市房屋租赁集团(西安)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订了房屋托管合同,合同约定“每月25日乙方按月支付甲方租金”;2020年1月29日电话语音通知我受春节放假影响,一月份房租延期至2月25日支付,每有征求我的意见。2月24日电话通知,受疫情影响,租金无法按期支付,需在3月份开始平分至后期12个月支付,我表示不能同意。2月27日晚间从三彩家APP直接发来补充合同,理由是‘受“新型冠状病毒”的不可抗力影响,造成乙方经营困难,甲方处于理解与支持。。。。’。2、城市房屋租赁公司无视业主的意见及合同约定,私自更改合同租金支付约定,诚信缺失,违背合同法;3、要求:(1)立即支付合同约定的租金;(2)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诚信及经营进行监督,并给以处罚;(3)如其经营不善,属于合同违约,应支付我6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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