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ma****pro,绿屏事件原材质量缺陷,不履行免费更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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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8年10月26日(华为ma****20系列手机中国大陆收发日),购买华为ma****pro(6+128)手机一部,购买后十天内,网上即曝该款型号手机“绿屏门”事件,当时华为公司承认该收发批次手机确因生产品质问题导致手机屏幕烧屏发绿现象,并承诺对该型号问题手机进行彭欢新机服务。然而我所购买的手机在维修期内并为发生绿屏损坏现象,所以未去服务中心检测更换。但是,在本人使用该手机刚刚超过一年质保期后,随即发生了绿屏烧屏问题,遂于2020年3月6日,向华为官方客服反馈质量问题,要求按原就此问题相关换新保修承诺予以质量赔偿。然而华为官方客服以该商品超过质保期为由,拒绝本人的合理诉求。本人认为该手机是因生产原材品质缺陷(华为官方承认事实)导致的质量问题,该商品属于出厂即为不合格残次品,将质量不合格商品卖给消费者属于欺骗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在质保期外对该问题产品提出的赔偿诉求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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