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和昌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
我于2018年7月份从章丘区湖畔樾山购置了一套140平的商品房,买的时候置业顾问说的天花乱坠,交房的时候与之前宣传的完全不符,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买房是洋房,收房是高层。 在我购买房子时,置业顾问一再跟我说我买的是洋房,公摊小,物业费低。当时在置业顾问的推荐下就购置了章丘区湖畔樾山的洋房,当时对洋房的界定是140平以上就是洋房。到收房时,物业告知我们,我们买的是高层,此时对洋房的界定为楼层数,6+1层才是洋房,其余为高层。购买时洋房比高层贵,物业收取时高层比洋房高,于是我们买着最贵的房子交着最贵的物业费。我不知道国家对洋房是怎么界定的,开发商前后宣传不一是否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嫌疑?消费者遇到这种问题应怎么维权,可以获得怎样的赔偿? 二、儿童乐园秒变售楼处,且拒不拆除。 在购房时,小区的规划上现有的售楼处应为儿童乐园,2019年12月份拿到交房通知后发现原规划的儿童乐园不存在,经过向规划局核实,了解到小区在规划时根本就没有规划儿童乐园,售楼处应该为绿地。不知以上行为是否构成了虚假宣传?业主是否可以向开发商索赔? 三、售楼处违建被罚没,但开发商仍能正常使用 现有的小区售楼处为违规建筑,已于2019年10月10日到期,2019年12月6日被罚没,但是到了2020年的3.15前夕,售楼处依然未被拆除,且开发商能够正常使用售楼处。罚没后依然在违建建筑中办公,拒不撤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四、交房先交钱,先款后货 在2019年12月份,我收到了开发商的收房书,到了售楼处才知道,收房要按照先交钱再验房,先收房再验房的流程进行。由于质疑流程的合理性,我没有收房,于是开发商不允许我去看房。想咨询一下栏目组,这样的收房流程是否合规合法? 五、样板间和现房不一样 由于我购买的是二楼,正巧楼盘的样板间就在二楼,当时职业顾问说我买到的房子和样板间一模一样,结果盖出来的房子卧室被遮挡,和样板间并不符。询问小区物业物业说是设计缺陷,是硬伤,就是不给处理。面对这种前后不一致的承诺,消费者应该怎样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