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春江天境房产销售过程价格欺诈

已完结
2019年10月初,我在青岛龙湖春江天境房产销售处咨询协商购买房产事宜,因为顾虑到当时房价走势呈明显下降趋势,我准备观察一段时间后,必要时购买二期项目,销售人员陈XX采取违规逼定手段,首先虚假告知一期房源仅剩余4套(事实证明为虚假信息),其次陈XX明确告知二期房产价格已经公布,比一期涨价600-700元/米,因我对于价格变化极为敏感,质疑该信息准确性,陈XX再次出去询问后回来明确告知二期价格上涨的信息已经在公司公布,也正是因此诱导我下了决心,购买一期房产1套,并在5天内按照规定缴纳房价10%(31万左右),同时签订了购买该房产意向合同,龙湖地产在收取31万元后没有给予我任何合同副本,只是口头催促我要尽早完成合同。之后因出国旅游原因(经过与龙湖公司协商同意的),等我回国想要完成合同时发现,该地产项目已经推出二期,价格并没有如先前承诺进行涨价,反而大幅度降价,同类大小、楼层、朝向房产降幅达到15万元左右,我得知价格波动后咨询龙湖地产,质疑价格变化,销售陈XX承认当时做出的二期涨价的承诺(有录音为证),但是拒绝调整合同,反而催促缴纳滞纳金。我针对龙湖地产销售中存在的价格欺诈问题向12315平台投诉,平台与龙湖沟通后,龙湖公司销售陈XX代表公司要求我撤回投诉,不必缴纳滞纳金,但是拒绝对价格进行协商调整。为此我多次联系龙湖公司总部投诉部门,说明情况,经她们调查后承认在销售过程中提供了错误的价格,也承认签订意向合同时没有合法依规提供给我相应的文本合同,但是该公司拒绝进行价格调整补偿,反而催促我去取走合同文本,尽早交钱完成合同。我对于该公司房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价格欺诈表示不满,多次要求当面协商解决,却始终得不到回应,因此我认为龙湖作为正规上市房产公司,在销售中采取的价格欺诈手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我的经济利益,我要求更改或是终止合同并得到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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