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平安普惠虚假宣传,违规搭售保险,强收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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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东地区的一名普通老百姓,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的金融消费者身份,向您举报平安普惠违规违法行为,在办理贷款期间违规搭售保险,强制收取服务费,导致贷款人上当受骗的事实。本人实现中没有看到过保险合同,也从未同保险公司任何人员发生过往来,都是由平安的工作人员拿着我手机进行P2P操作,其工作人员也并没有告知有保险一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章保险合同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作为合法的中国公民,法律是我的底线,人民政府是我的依靠,我相信国家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给我这个普通老百姓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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