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涉嫌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要求道歉按消法赔偿及按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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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3.9在京东自营店下单回力 雨鞋男式高筒防水防滑雨鞋胶鞋户外雨靴套鞋 HX****38 黑色中筒 40码(定单号: 1145****5232),单价为59元,3.11日收货实物神似回力 雨鞋男式高筒防水防滑雨鞋胶鞋户外雨靴套鞋 HL838 黑色中筒 40码,单价为55.9元。 因为购买前多次比较这2款雨鞋,确定HX****38更美观及发现两者的异同,故多次联系京东涉嫌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要求退换并按消法赔偿。在本人发送实物照片供京东对照后,京东一开始以实物和图片无区别为借口拒绝赔偿;后经我图文并茂详细介绍实物与这两款雨鞋京东网页图异同,京东无理由狡辩,承认实物与网页图不一致,可以退换,但不做赔偿,理由是商家粗心发错货,但不承认以次充好,对于我询问的发给我的实物具体是哪个型号,京东三缄其口;本人告知外包装明确标记为HX****38,而内部实物却不是该型号否定粗心错发,再次以涉嫌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为依据要求按消法赔偿,此时,京东意外的再次改口称未发错货,实物与宣传图不一致的原因是产品升级,网页宣传图忘记修改为借口,拒不承认以次充好虚假宣传,但可以赔偿本人500元不好购物体验,本人反驳,为何3.9日购买至3.11日开始沟通乃至3.15日沟通结束,京东网页仍旧不更新产品宣传图为依据拒绝给出的赔偿理由,为何借口多次变换,京东无话可说。 如上,有通话录音、邮件往来及截图为证,京东三番五次变换借口推脱责任,拒不认错,且本人通过买家秀图片评论发现该款雨鞋涉嫌多次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实物与宣传图不一致,请贵单位定夺,3.15晚会推迟,法律不延后!万望贵单位明察秋毫,还电商一片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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