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月15日购买一部手机从深圳由顺丰快递发货,3月4日才到底我所居住的县城,但是未派送到我们村镇代理点就私自代签,导致货物丢失,现在快递公司这边表示与商家处理,但是商家3月14日得知快递丢失直到现在都未帮我进行处理,每次咨询都是去询问一下快递公司或者别的理由搪塞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