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6号,甲方的我和乙方业务员签订网络推广合同。第三天,乙方需要甲方交网站备案费要1000元。甲方交了费用,没有几天网站可以上线。但是因个人原因,需要求暂停推广。等甲方通知,乙方同意。临近月底,乙方因自己业务原因,未能达到本月销量指标,需要求甲方帮忙补交后2年的网站维护费用。甲方委婉的说当晚回去考虑下。由于月底,乙方自己善做主张,到第二天告诉甲方自己先垫付后2年的网站推广费用共计1400元。要求甲方补交。甲方找乙方售后部门投诉,换来的是乙方业务员对接人恼火的心情,换来了一句话:甲方的业务以后都不管理。并且删除了甲方微信联络方式。乙方售后部门也没有给甲方一个合理的解释。随后在今年3月份初,甲方又打电话给乙方售后部门,说会有业务经理会给甲方沟通,但是迟迟至今日未有回应。甲方未得到消费保障,需要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