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昌阴阳合同高利贷违规搭售服务费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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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9年1月24日在恒昌线下门店借款5万元恒盛致远(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放款实际到账5万元,合同金额是69851.91元。根据人民法院规定的借款本金只能以实际到账金额来计算,或者说只能以借款人实际可支配的金额来计算。本人借款实际到账5万元,合同金额是69851.91元属阴阳合同。国家银行和金融机构规定不得借贷违规搭售捆绑服务费,保险费等突破或者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本人借款5万元,分24期每期还款3308元还款总额79392元违规搭售服务费19502.91元综合年利率高达49%远远高于国家规定36%红线属于违法高利贷。对于借款人贷款人来说合法的借贷关系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贷款本身是违法的我们就应该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我们的自身财产损失和合法权益我要投诉和举报。诉求恒昌(恒盛致远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返还服务费19502.91元保险费由阳光人寿投保440×2计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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