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时效造成客户拒收,京东物流拒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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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3日交由快递员发出石家庄到唐山的一件货物,发货前查询预估5月6号可以到达唐山,特惠送快递12元,但未注明任何关于时效的说法。5月6号未到达目的地,电话联系客服催派,客服回复已到唐山,6号不到7号会到;7号再查快递已发往廊坊,之后轨迹依次到达呼和浩特-北京,我方7号上午10点及时与京东客服联系询问情况,客服反馈已交专员,具体情况等4个小时专员回电话,我方等待4个小时未接到专员电话,于是7号下午3点再次与客服联系,客服依然让等待4个小时,我方未接到专员任何电话;8号上午9点再次打电话联系客服依然让等待4个小时,后接到专员电话说未超过时效不予赔偿,并在这时告知我方发的是特惠送无时效说法! 我方认为此属于京东快递霸王条款,发快递时并未向我方出示或者说明特惠送没有时效,在出现延误的情况下才说出此条款,是欺诈消费者的做法。并且在此次事情处理中,京东快递一方一直处于消极应付的状态,相互推诿,在我方多次要求并强调一定回电的情况下依然不给我方回电说明情况,并且京东快递单方面对该货物实施拒收原因为:“客户误购”的操作,在我方要求更改时不予更改,造成我方各项损失包括:误工费、电话费、快递费。对于这些损失,京东快递拒不赔偿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呢的权益,对此进行投诉,要求对我方进行赔偿。根据邮政法规定,快递延误应对消费者进行快递费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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