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通网上营业厅定电话号码,不管是不是靓号,目前这个号码捆绑的冰激凌5G套餐非常不合理,原话:“预存款100元,协议期180个月且月承诺通信费79元;协议期内,靓号月承诺通信费与实际产生通信费以就高原则收取,销户需交纳违约金,过户需重签靓号协议。具体靓号规则最终以入网/靓号协议为准。” 也就是说,强制消费者要用这个号码180个月,也就是15年!不用还要收违约金,这种霸王条约真的合法合理吗?捆绑消费2-3年都是能理解的,15年真的没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