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客不退押金和多交房租
网友保保
已完结
我与青客的租赁合同期间为2019年7月20日至2021年9月30日,合同价为2000元/月,2020年7月7日,租赁合同被请客单方面解除,没有任何通知。4000元押金和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9月30日房租也没有退。我与2019年7月20日支付4816.78元,其中4000元为押金,2019年8月15日,通过网商银行的网商贷一次性付了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的房租费共计24000元(两万肆仟元整),我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月还贷2000元给网上银行,网商贷是青客推荐的,通过这样的支付方式会有优惠,所谓的优惠就是每个月有20000的积分和一张价值30元的电影票。 现租赁合同已解除,网商贷仍要如期还。诉求:青客退还4000元押金和2020年8月9月的预付房租4000元,共计8000元。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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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敷衍了(*≧m≦*),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