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物流的做法让人无法接受,并且快递延迟让我利益受损

网友保保

已完结

我于2020年10月6日22点27分在京东商城下单购买6件生活用品,根据京东承诺的211限时达,以及京东商城页面显示,该商品应于2020年10月7日9~15点送达,我两点多看到没有派送给快递员打电话没有人接,下午五点多打直接关机。由于联系不到快递我在线询问客服,客服让我等。于是我再一次拨打京东物流客服热线进行沟通,客服说马上处理,结果和驿驿站打来的人工自助电话让我去拿快递,在此期间我并没有和京东沟通过把快递放在代收点,也没有人告知我。我再一次打了京东客服电话,处理结果是西农大北校区快递处负责人打电话说已经快下班,我说那我今天就要用,他给我的说法是京东直接把我的快递从西安给他了,我们这个地区他们是不送的,但是据我所知快递都是统一到杨凌总站再进行分拣,我说不送为什么要拿,他告知我如果我不去拿选择派送我的快递会被返回西安重新分拣再到杨凌再分拣,口气满怀威胁。我问他是不是京东说的这样处理,他说是。于是我再一次拨打京东投诉热线,结果又让我等24小时处理。我购买的商品是京东自营次日达的商品,目前没有接到京东打来的任何一个解决问题的电话,全是无关人员的电话,和驿反复给我打人工自助语音电话,我沟通都找不到人。在没有任何京东人员和我处理的情况下凌晨两点更改了配送延迟让我感觉到很气愤。第一次遇到京东这样的事情,并且我所购买的生活用品很着急用,目前对我的利益已经构成损失。期间我多次与京东商城客服沟通反映,都未能及时派送,期间一再推诿拖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要求京东商城尽快将商品送达我目前所在位置,并赔偿我500元损失,并书面道歉!

展开全部
评论 0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