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新城房东依照合同退房后未按时退还租房押金,要求退还650元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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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4日甲方(出租方)与乙方(承租方)签订了两个月住房租赁合同,租金每月650元、押金650元、水电费每月每人50元、空调费用另算,租满两月经房东同意后续租了一个月,结束后退租。空调用电为1854-1690=164元。所以实际应退650-164=486元。 退房后,甲方不按时退还租房押金,乙方多次与甲方联系要求返还押金,均无结果。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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