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尚亿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石岩应人石新村7巷14栋设立了电单车充电桩,此充电桩扣费时间和充电时间相差很多,例如:我点充满自停,充满时间为10个小时,但我的电车实际只充了378分钟,系统就会按420分钟计时收费,而不是按378分或380分计费,这个计费很不合理,只超出了18分钟就按60分钟收费,之前一家的小兔充充计费很精确,我打电话致贵司反馈此情况已有2个月了,此公司并没有改进和处理,希望相关部门能处理此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