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号在潭州直播公开课里交了500押金,后来又分期交了6980,由于个人原因11月5号在一节课没上的情况下申请退款,老师各种推脱,就是不退学费,合同为霸王条款,合同中没有清楚说明赔款标准以及赔款项目违反了消费权益保护法的第58条规定通过格式条款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存在诱导消费,诱导没有经济能力的学生贷款为此课程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