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未告知本人销毁本人1万多的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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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7月5号左右到达香港顺丰快递点,7月6号晚顺丰客服打电话给我说因为知道我香港现在闭关无法去拿可以免费为我保留3个月,3个月后快递会作废,他们先联系自提点退回仓库保留,让我尽量在通关后去拿。(此为电话通知,仅仅而已),后来三个月香港一直未正常通关本人无法亲自去自提,期间也并未收到任何顺丰的信息告知包裹的去除,默认香港顺丰可能还在保存着,11月4号联系顺丰,看快递能否转寄的时候他们说快件已经销毁!!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仅仅因为3个月前打电话给我说三个月后会作废,但电话里并未明确告知作废后的快件的具体处理方式,也并未告知快件可以在3个月后未经我同意而直接销毁,包裹总共10个,价值1万出头,顺丰在处理顾客包裹的时候如此草率,而从未打过我电话并未接通或者收到邮件,即使快件作废仍可以联系寄件人做退件处理,按照国标快递服务文件,销毁快递需6个月,并且在最后延迟期前通知顾客,顺丰全部未做即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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