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华房地产欺骗性销售住房,不完全用电烧坏住户电器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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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 我叫王莉媛,家住湖南省郴州市。在17年购买的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长信广场15栋一普通住房,购买时销售告知房产地下有停车场,且车位比例1比1,可到了20年实际交房时,15栋以及长信广场的中间4栋并没有直通地下停车场,去地下停车场必须到别的栋数再次乘坐电梯去停车场,这一构建对我们的实际居住和房产物值都有很大影响。可是他们销售时并没有告知,合同中也没有写明,购买的房价也和其他直通地下停车场的一模一样。之前以为这种事情只能认栽,但有一天听到天天315播报沈阳的一房产把住户的窗户全部挡住了,这个是可以算作欺骗性销售,所以我也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情况算不算,算的话我们该如何投诉和维权? 还有一事,长信广场今年4月在没有竣工验收报告的情况下强行要求我们收房,收房时他们委托的前期物业公司长和物业又强行要求我们自5月起算预交一年的物业费。我装修完自11月17日搬进新家,可是所住的15栋在11月25日,由于房产商及物业的不安全用电,把当时已经居住在1 5栋十多户住户家中的电器烧坏,包括热水器、电视、空调、电暖桌、燃气灶等等,物业上门检查并做了登记,可是却不给任何解决方案,也不协商,就这么一直拖着我们。我们找物业,物业却说没有哪个小区可以保证不烧电器,这是很正常的。 我人生第一次买房,以前只看到各种新闻报道房产商和物业是如何霸道且流氓的,当时还认为不是法治社会吗?现在看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情。 一名普通的老百姓:王莉媛 2020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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