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网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自主权,公平交易权
已完结
本人与2021.1.28日接到珍爱网电话后,约定在珍爱网福州鼓楼区的门店进行详细面谈,在下午四点多之后到达了该门店,在与门店魏老师的交谈中,了解到需要缴纳2万元是五个月的服务费,并且只有交钱才能享受他们说的优质服务,就连之前电话里说过的有个条件合适的会员想要了解我,但是也是需要缴纳服务费后才能了解,因费用太高,多次提出想要回家考虑考虑,之后魏老师提出可以优惠到14000元,并没有对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的4.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协议服务内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无法完成,则视本合同无法达成,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相关损失甲方自行承担)以及合同中的免责责任6.1(如系统发生故障进行维护超出乙方控制原因,导致对服务暂时终止,乙方可能无法事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在此情况下对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免除乙方责任)这些合同条款进行详细说明和告知,在诱导下签了合同,并一次付清了服务费1.4万元,回家后,不放心又翻出电子合同了解,看到这些条款,是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按照新消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其使用商品或者购买服务的真实权利,并且认为里面都是甲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及后果,本人要求的解除协议及退款申请望得到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