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购买LV电子表,1月16日维修,当日带回,期间无数次问题,漏电、耗电快、软件卡死,直到黑屏无法开机。3月5日再次送去店面维修,被告知维修一个多月才行,那么我佩戴才十几天,维修要一个月,根据三包法,电子产品耐用规定,请LV给与跟换一块新表,不能让我这么无限期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