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检定费用,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三次检测但结果却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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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吉安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3台氨气检测探头,经过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两次检定不合格后,我司与吉安达的相关人员沟通,多次未接我司电话,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司进行了投诉,然后吉安达公司的人员联系了我司,沟通进行第三次检定,第三次检定费用为2394元,由我司垫付的。我司与吉安达约定,如果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检定不通过,产生的检定费用应该由吉安达承担。如果是由于广东省计量研究院的检测方法等因素导致的前两次检定不通过,那么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就不应该收第三次检定费用。现在产品的第三次检测通过了检定,但是前两次为什么检定不通过没有给出正式的说法。因此,我司的诉求是:1,第一、二次的检定不通过是因为什么原因,需要给我司一个明确的说法;2,讨还产生的2394元的检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