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变更行班未事先通知

已完结

2021年5月18日晚8点,我在海南三亚免税店消费时发现我的航班号突然从原来(5月19日20点15分从三亚起飞-上海虹桥)改为2021年20日上午11时,由于我20日要办理孩子小学入学验证,随即我拨打的了东航官方电话进行投诉,东航给我的理由是因为天气原因航班取消。天气原因航班取消,为什么你们东航不事先进行致电沟通,而且你们官方发送的航班取消短信我是在晚上10点钟之后才收到,如果我不是因为在免税店购买东西发现航班取消而及时和你们客户取得联系,那么我很有可能会因为当日无法赶回上海,产生的后果不可想象。我投诉至东航客服,他们的态度强硬,就说是因为天气原因。我不知道你们东航哪来的底气,态度那么强硬,难道就是因为央企的关系?根据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点,由于天气,突发事件~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而你们只是发了一条短信,如果我休息的早的话,我就有可能会忽略此条消息!现在由于航班取消和变更,我已经产生了部分损失,我现在要求航空公司进行赔偿!依据新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进而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按服务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

展开全部
评论 0
小程序
消费保小程序
APP
消费保APP下载
公众号
消费保微信公众号
反馈
客服
投诉业务专属客服
商城清洗业务
专属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