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集家公寓故意拖欠租房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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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2021年6月28日与武汉集家公寓签订为期两个月的租房合同,总费用为800*2元租房费用加上800元押金,租房地址为武汉市青山区林秀家园4栋1202室2号房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其租房管家承诺租房合同到期后将退还押金,本人于8月28日按正常流程搬完东西,租房管家在检查无误后进行了退租,但事后租房管家故意拖欠押金,说押金要一个月到三个月退还,我询问企业电话能不能早点推押金,他以退押金由租房管家负责他把我推给租房管家,当我询问租房管家有关退押金时,其态度蛮狠,以平台退押金流程复杂为由拒绝立即退款,并之后在多次联系后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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