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内容
第一我的车总价33万元。马君丽伪造35****00元。
第二,我首付18****00元.货款15万元整当天车主杨海麦收到了。马君丽拿我身份证和银行卡号没有经过我同意,马君丽冒名顶替巨额贷款19****00元,加利息要还229,156.92元。
第三,我的货款年限是一年,马君丽伪造三年。
第四,马君丽和马强承认合同诈骗,从新给我签了合同整改协议书,到期不履行协议承诺说报案起诉由我所想说。签协议书过程视频证明文件都在我这。
第五,大众金融机构催我要账,恐吓威胁,逼我无路可走,失信名单公示我
第六,报案负责李队袒护诈骗套路货,违法违规给我做笔录,强迫让我笔录上签字后,出不予立案证。导致无法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