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商家虚假发货,不给退款
网友保保
已完结
快手买的东西,虚假发货,自动确认收货,申请不了退款,周日投诉,卖家承诺下周三退款,到了周三没退款,又说下下周三退款,明显存在欺诈问题,卖家和快手官方都不给解决问题,不退款,一拖再拖!
投诉进度
企业完结
2021-12-21 15:59:05
解决方案
赔偿,退款
处理结果
您好,关于您反馈的相关事宜,已有专员联系您并已跟进处理完成,感谢您的支持。
用户补充投诉
2021-12-17 11:48:05
补充内容
下单236元,需要退款。另需三倍赔偿236×3=708元
用户补充投诉
2021-12-17 11:31:49
补充内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支付了货款,则商家应及时提供相应等价的商品,未能提供购买商品但平台物流信息却显示已签收的,涉嫌欺诈行为。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企业跟进
2021-12-16 13:35:16
跟进内容
您好,您所反馈的问题我司已经收到,请您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我们会进一步核实沟通,请您耐心等待。
平台跟进
2021-12-16 11:38:52
用户补充投诉
2021-12-15 21:46:21
补充内容
只有单号,没有物流,联系快递也说没有这个快件,本根没有发货!
平台审核通过
2021-12-15 21:27:06
用户发起投诉
2021-12-15 21: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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