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3号购车,9月初才提到新车,行驶3250公里,11月14日收到通知拆换电池。原厂明知哪台车哪一组电池有故障的情况下,还把车卖给消费者,,超出三保范围之后再来维修,并不给消费者任何补偿,连公开的召回都不发布。并且我严重质疑4s店的维修能力,拆开电池包之后,如果出现漏水密封性自燃等等问题也将不到有效的解决,要求整体更换电池包+终身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