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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聚狮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向本人提供服务时,明知其不可能有国家级考试试卷,仍旧宣传有内部密卷,承诺通过率百分百,承诺包过,仍对通过考试做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其行为未恪守社会公德,未诚信经营,未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提供服务时,要求消费者签署合同,签署页面却无任何合同内容,仅有签名按钮,只有签名后才能看到自己签署了什么合同。其未提请本人注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而是刻意隐瞒。
.聚师网的客服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并在本人了解了相关法律,要求退费之后一再拒绝退费要求,服务态度恶劣,课程质量差。违法协议:报名前没有说有协议,且承诺全额退款,报名后才知道有协议,协议要求视频观看90%以上,习题完成80%以上,按照考试不过科目才退费,且不是全额退费,跟事先承诺的全额退款完全不符,属于违法协议。根据《合同法》里第五十二条: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无效。第五十四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退费陷阱:协议要求视频观看90%以上,习题完成80%以上,按照考试不过科目才退费,实际上视频观看进度可以在后台随意更改,让消费者达不到退费标准,从而拒不退费。 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中第十条: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依法也应退款。
我的诉求是依据经营场所管辖原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要求其依法退还全部欺诈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