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邻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拖欠、拒绝退还租赁押金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今 2.物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道天诚广场C2栋3008房; 3.事件经过:2021年11月30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本人(以下简称“乙方”)已将租赁房屋清理干净并移交广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并于11月30日与邻佑租房签订房屋退租协议(见图一、图二),该协议第六项甲方承诺“该房屋退租后,甲方于十五到二十五个工作日内结算所有欠费与应退并退款”。后于2021年12月13日,甲方工作人员与乙方协商,提出押金分三期进行退款(见图三),第一期应付日期2021年12月20日,实付日期2021年12约4日,实付金额1000元,第二期应付日期12月30日,第三期应付日期2022年1月10日(见图四),截至2022年1月7日星期五 乙方未收到甲方承诺的第二期押金退款,分别于2022年1月4日及1月7日进行多次询问催缴(见),甲方均为给出明确押金退还时间的答复,并开始不回复信息(见图五)。截至2022年1月7日,甲方仍欠乙方1560押金未退还。 4.诉求:申请被投诉对象实际经营地处理单位(即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协助进行协商;甲方于投诉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未结清的租房押金1560退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甲方如不履行协议或协商内容,乙方将按照协议第八项,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