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转平台上卖家虚拟发货、不发货行骗。

孟大侠

已完结

我于2022年1月10日通过转转平台以1268元包顺丰的价格购买一部iP****ne 8P二手手机,1月11日卖家虚拟发货,谎称以为我不要赠送的手机壳为由说把发出的货退回了,我已经退步说不要手机壳了,卖家却不发货了。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未按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的或延迟发货,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过程中有虚假发货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其所承受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通常为消费者所购买商品价格的花费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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