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侵占消费者的资金价值

已完结
本人与2022年1月10号在东方福利网订购食品,指定2022年1月31日送达,该网站在未与本人沟通的情况下于2022年1月20日自行取消本人订单。后来本人又于2022年2月5日重新订购,当时可选送达日期只有2月20号,于是本人选择了2月20日送达。本人于2月19日致电东方福利网,客服告知本人2月20号送达不了,且对于本人提出的其他问题一律以不知道不清楚来答复,且态度极其恶劣。东方福利网于2月22日联系本人,承诺最迟2月28日将货物发出,并且能查询到物流信息(东方福利网方面应该有录音),本人于2月28日在其官网咨询发货事宜,被告知发货时间不清楚,不确定什么时候发货,对于东方福利网一而再再而三欺骗忽悠消费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本人强烈要求投诉!这种企业就是占用消费者的资金价值,还各种推诿,完全把消费者当猴耍,建议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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