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通过微信里花了4899元购买了翡翠手镯!挑镯子之前商家没有告知我不能退款退货,商家跟我说镯子有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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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里买的翡翠手镯说是保证是天然翡翠 A货。2022年1月31日交了500元订金,交易单号42****133****20****33****2013商户单号133****2013********20****73 又在2022年2月3日交了2930元交易单号42****133****2013****商户单号133****20********************974 又在2022年2月3日交了280元交易单号42****133****2013****商户单号133****20********************180在2022年2月7日收到手镯,打开后带不进去!把实情反映给客服,客服说给我换一个,我又添了1189元,这次客服给了我另一个付款码,商户全称为周口市川汇区福翡阁珠宝首饰销售店交易单号为42****133****2013****商户单号133****20********************76挑镯子之前商家没有告知我不能退款退货,我把量圈口的照片发给客服,她告诉的圈口57至58.我挑了一款,客服没有告诉我的圈口不能带!我把量的尺的照片发给商家了,商家跟我说第二次的镯子有纹,没有裂,并且不打灯看不到,可是我收到货后,既有纹也有裂!特别明显,我联系客服,客服跟我说退不了,只能换,并且还得加钱!我又看了几款,没有看上,并且还需要加2000左右,所以想过两个月再买!结果客服说不退,要是非要退款只能退还2000元,扣我60%的! 商家介绍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售后服务有强买强卖的服务!不让我退货退款,要是非要退款扣我钱!我昨天下午收到一条由个人手里号发给我的短信,我也把图上传了!请相关部门领导重视此商户的行为,由于附件只能上传4张附件!所以请领导结合对业务编码133****20****22****1035的上传附件和证据对该行为做出公正的判决!我所投诉的企业与周口市福翡翡翠珠宝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同一人并且是同一地址! 第一段视频属于商家给我发的视频,结合我收到的货并不是一个东西! 该公司股东名字有好几家企业,不知道哪家企业办理了注销手续!天眼查和企查查上都显示的是存续!并且希望工商管理部门对这些无证经营的商户进行管理!既然公司注销了就不能在使用以前的公户进行收款了!希望领导重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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