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时效与宣传界面不符,且未告知是上海发出的商品
已完结
商品于28日凌晨购买,显示3—4天极速发货,同时下单的两个商品均已收到货,而这一单商品30日才发货。且取消订单退款还需要“违约金”。在国家电商规范、相关法律条文中有哪一条有这种霸王条文?如果有请提供?并且购买前未告知是从上海发出的快递,我为了全家人生命安全理应取消,为什么还要违约金?上海来的人都要隔离“7+7”是不是你们商品也要隔离7+7?上海属于特殊时期,作为电商平台难道不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商品的发货地点吗?得物平台真是视人命如草芥!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