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橙优品借款一万元,每月收取服务费共计1311.6,应当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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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6月16日在新橙优品借款10000元,分12期归还,2022年6月1日还清,总归还12054.24元,其中服务费1311.6元。 借款合同约定贷款年化利率13.43%,加入服务费后综合利率高达35.97%,且未在合同内注明服务费的收取,该利率严重违反国家不高于合同成立时四倍一年期lpr的规定。 新橙优品平台通过服务费的方式,变相增加贷款利率不符合国家严禁任何金融贷款机构以服务费、会员费等名义收取费用,变相提高贷款利率,变相砍头息的规定。并且新橙优品在其app上公布的运营主体为厦门新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无金融类营业自治,违反国家强制规定,涉嫌非法经营。 现本人要求新橙优品退还服务费131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