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全损坏的货品是一条丝巾,实际价值3840,运费25元。2⃣️发件人5月21号寄出,我作为收件人于5月23号收到,签收当时纸箱外观看起来似乎没问题,打开后里面的纸箱已经被液体浸透到烂掉。也就是说顺丰在运输途中把包裹损坏了,他们知道损坏的这个事实,但是并没有及时通知收件人或者发件人包裹已经损坏,而是在破损外箱上加了一个新的箱子,并且5月21号的面单烂了,他们又打印了一张5月22号的新的面单在新外箱上,企图欲盖弥彰,蒙混过关,掩耳盗铃!我在签收前后,都没有被告知包裹已经损坏,而是自己发现的。然后致电顺丰要求赔偿全额实际损失,他们不肯,并且理赔经理强词夺理声称虽然承认他们损坏了我的包裹,但是不赔实际损失。3⃣️这个事情,希望得到严肃公平的处理!坚决抵制顺丰物流公司这种霸王条款,认责不赔实际损失的行为,并且理赔经理态度完全不是沟通,而是各种混淆视听企图推卸责任只肯赔运费但是不赔我实际损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