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物商品质量问题退货各种理由拖延为难消费者,未使用商品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款。
网友保保_262001
已完结
本人于2022年5月25日第一次在得物APP上买东西,买了一款mk的迷你波士顿包包,商品价值1265,收到货之后拆开包装,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包身有破损,于是联系得物客服退货,与6月1日发顺丰特快快递寄回得物上海仓,6月4号就到上海,因为得物仓库爆仓,6月8号才显示排队等验收,然后又等了两天6.10号得物仓库签收。6月11号显示开始查验,到今天6月16号,一周了,现在以商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款。请问得物:1.是否存在鉴定环节弄虚作假或者根本没有鉴定的情况?要不然为什么会发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给买家。是否存在欺*消费者?2.商品质量问题退货,迟迟拖延不处理,是否存在强买强卖行为?3.发货的视频和照片儿我都有,根本没有问题,是否存在吹毛求疵,故意刁难消费者行为?得物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故维权。要求得物退货退款,退我退货运费,退我省钱卡。第一次在得物上买东西也是最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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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12315投诉完问题已解决,已退款,得物已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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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10号仓库签收,到今天第8天了。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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