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内容
我打电话给市政府热线,市政府交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说,他们知道,但是他们没有证据,他们不是法院没有强行执行权,这明显就是穿一条裤子,你都知道有问题你还不管,要你们这个部门干什么?拿人民的血汗钱不为人民办事!
现在百合公司就说让我拿出他们红娘承诺的录音,如果我拿不出就按照他们条款扣我30%服务费和一个月服务费,7880元退我4202元,我是25号被骗交费,26号我就提出退款,一天时间就坑我3678元,你们说说这合理吗?
它们公司就是抓住消费者不录音,不留证据,承诺 诱导 欺骗消费者购买服务,事后根本不履行承诺,消费者要退款,就让提供当时录音,如果不能提供证据,就霸王条款宰消费者,希望国家能管管这样的骗子公司,别人其他人再上当受骗。也希望和我有同意经历的人一起去维权,清除这种社会毒瘤公司!
这么大的中国,那么多的管理部门,难道都是吃闲饭的吗?你们拿着人民的民脂民膏,坐在那个位置上不作为,你们良心何在?
希望平台能想想办法,最好就像唐山打人案彻底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