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私自拦截快递,拒绝补发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
网友保保_NaDeHSXd
10月26日,我在小红书的入驻商家中购买自动浇花喷灌设备,因为当时正处于活动期间,我以活动价9元购入该设备。 10月27~28日中午12点之前没有收到任何发货信息,但是在28日下午15点33分,我收到发货通知和收货通知以及签收提醒,但我查看物流信息,快递没有送到我这边的地址来,随后我打电话给派送点的快递小哥,并明确告知快递小哥关于我的快递收货点,快递小哥也同意19点这样送到我这边的快递点。但是在当日17点左右,商家拦截快递,让快递送回发货地,这个时候我并不清楚,我是29日上午看到物流信息才发现的。随后我与商家沟通,商家并未回复我的消息。随后我投诉中通快递:私自将商品退回发货地,但中通客服告诉我:本来是地址不详所以退回,但之后一个小时,商家打电话给他们说不用退回,但此时快递已经装车发出了,所以没有办法再拦截。 随后,我收到商家的消息,商家以“快递已经退回厂家,就不会再发出,此商品是限量的,现在已经没货了,活动也已经结束了”的理由拒绝补发,并且让我退款。我认为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同时我将该订单投诉到平台,平台并不查证商家说的话是否属实,也不思考退回厂家就不再发出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一味偏袒商家,让我退款,平台监管不力,且没有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作为商家无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 10月30日,我继续与商家沟通,中通客服也有几次打电话给我,下午13点左右,收到中通客服说他们从快递站点拿出来继续把快递发回我这边的处理,但是俩小时后又收到中通客服给我的电话,说“商家打电话给中通客服让他们不要发到我这边,继续退回发货地。” 最后,我的诉求是商家补发我购买的商品给我,或者补发同样功能款式差不多的商品给我。若商家坚持以无货拒绝发货,那么请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这一条例对我进行赔偿,并且对屡次拦截快递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