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贝优教育诱导网贷分期且未提供服务要求退款
网友保保_4a7ad51e
已完结
我于2014年11月14日报名了武汉贝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专升本,被机构诱导在支付宝校企服平台购买专升本网贷分期,后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合,且本人没有享受到该机构的任何课程服务,提出退款,但机构却提出退款。我的诉求是:教育机构一拒绝退费没有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作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