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涉嫌价格欺诈和未告知售后政策
网友保保_fda7b704
已完结
该商家存在价格欺诈+未告知售后政策两处违规。以下是我关于这件事情的陈述及诉求: 我于2025年2月11日在新乡市卫滨区周大福(平原商场店)购买一个银手镯,在2月13日通过发票上克数价格运算发现该店本该收取344.04却收我345,我去店里要求退货退款店员在未提前告知我出柜首饰不退的情况下拒绝退款并以上文作为拒绝理由,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0条规定:商家必须主动告知消费者商品的重要信息(包括售后政策),隐瞒或未告知属侵犯知情权。并且若购买时商家未通过书面、口头、店内告示等方式明确告知“不退不换”,则其单方面规定无效。所以这严重侵犯了我做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若商家推脱,我要求其出示“已明确告知”的证据 2.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商家多收价款需“退一赔三”(最低500元赔偿)。所以我依法要求商家向我做出500元赔偿,以上我有2月13日到店与店员沟通视频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