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业务员虚假宣传销售误导要求退保

网友保保_D7nph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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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石小洁,于2017年至2021年,通过泰康保险电话共购买了6份保险产品。因业务员再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销售误导、夸大产品收益及故意隐瞒合同重要内容等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故投诉并要求全额退还保费,共计67468.88元。 合同编号为:11738397(投保11830元)、14263438(投保20385.48元)、14701770(投保13344.24元)、14258175(投保6439.16元)、18321491(投保4550元)、18321483(投保10920元)。 2025年4月22日通过95522向泰康进行投诉,寻求退保方法,工作人员给予的回复是退还保费的0.5%还不到,因无法接受,故4月23日泰康工作人员回访并进行再次沟通,还是只退还保费0.5%不到,67468.88元的投保金额,贷款金额20633.29元,只能退还1900余元,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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