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集团房屋购买合同及退款纠纷

网友保保_7dc66d05

已完结

5月4日晚,通过广州越秀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中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天悦云湖一套84方一手房,房号为c7栋2704,报价2827261元,对方要求先付2万元作为诚意金。由于首付15%暂时无法按时在7天内缴纳,对方推荐c1栋2902,报价为286万多,宣称可以延迟至9月付清,并称五一期间购买可以享受折扣优惠,于是当场缴交2万元,并要求5号内要再缴纳3万元,合计五万元。并签订纸质合同订购书。但当晚发现2902单元实际方数为82方,但对方并未告知,于是当晚要求更换回2704单元。5月5日,对方称务必在五一期间更改合同,当晚上门让我签订多份空白合同,告知填空处其回去再填写。5日询问对方是否可以退款,被告知2万元已成定金,无法退款,于是再次缴纳3万元。对方口头告知可以延期到5月30号网签时缴清剩下首付款377261元,但电子协议却为5月20号前缴清。期间我主动询问对方贷款需要条件,对方林建武告知需要开到月均收入为28000的证明才能办理240万的贷款,实际客户月收入证明金额未能满足该条件,其让我出示假证明,我拒绝,并继续询问是否能全额退款,对方告知没有退款案例,拒绝退款。我签订的订购书电子协议的种种条款,包括违约责任等情况均只保护甲方,未完成交易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我承担。抛开合同条例,该一手房为期房,承诺交楼时间是26年12月,乙方交五万元最多也只是诚意金,只表明有意向购买,未进行交房和网签等手续,甲方无权以其制定的霸王合同剥夺乙方缴纳的款项,实际只有乙方损失,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协助处理,讨回五万元,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保投诉平台自动完结
处理结果
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投诉并一直在积极跟进,但是由于未获得投诉品牌方的有效回复,我们不得不自动关闭该投诉。即使该投诉已经自动关闭,您仍然可以重新发布投诉,并向我们提供更多证据和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协助您解决问题。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