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诱导分期合同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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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8日 长沙祈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原名:湘潭笃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我在上网浏览过程中,了解到长沙祈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播音主持课程, 该公司宣传通过学习可以增加副业,提高收入,且承诺如果后期不想学习可以原路返回退款,没有违约金。我于2024年8月8日向该公司支付第一笔费用200元,并在该公司的诱导下签订分期服务合同。我是学生,并无还款能力,且无法和该公司宣传一样增加副业收入。因此,我与该公司解除分期服务合同,要求该公司退还已支付费用,但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予退款。存在虚假宣传和承诺。 1.请求解除由长沙祈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分期服务合同,合同标的5632元; 2.请求返还在长沙祈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