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销售误导致退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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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0日我在泰康人寿保险买的保险,已经交了6年,一共要交15年,每年交6360元,之前的业务员没跟我说过,这个保险退保的保单现金价值,后来我打电话给他们公司问了一下,这6年交了38160元,保单的现金价值才14000元,就是说我交够15年,交个十万左右,也就值个2~3万块钱,我也一直找这个泰康人寿保险说要退保,由于我的经济上变化,我现在交不上,给我的答复是,只能退现金价值,又跟我说出于人道主义给我多加2000元,我说退的太低了,这样的话我亏了整整24160元,让他们拿出当年的录音录像,说当时业务员和我说过这个现金价值,又说没有录音录像那些,但实际上说明,保险人员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存在很多漏洞!第一:没有讲明白,保险产品他是保险,只要出现意外出现事故赔付的时候,才能显出保险的巨大功能,而不是和我说买份保险没事当存钱,出事当买份保障。第二:保险它不是一个理财或者是储蓄,要把这个讲清楚,我事先就会决定买或者不买,如果事先这个道理没有讲明白,等我想退保的时候才发现,既签了字,自己当时也不知道退保是这样子的,其实这种做法,这种诱导很容易出现这种后果。我个人认为这种行为,在该保险公司不是个例,希望银保监会给予进场调查。谢谢。 泰康人寿保险怀集分公司业务员销售诱导,违法违规销售保险,未双录,未履行保险法第17条免责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内容*面及口头说明义务,未诚实守信,公*公正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