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先生在消费保平台投诉称:“20年6.18购买联想小新笔记本产品,保修期内出现多次无法开机故障,2次送修联想,都是以重做系统方式修复,实际未解决问题根本,导致过保后再次出现同样故障。联想第三次才拿到原厂检测发现是硬件主板问题,并且该问题非外力因素导致,也即该产品本身就是问题产品。联想现在以过保为由,给出只承担20%维修费用方案,个人对此不接受,因为此问题并非个人使用不当等外力引起。”
收到郭先生的投诉后,消费保已将该信息转交企业处理。
三包期笔记本电脑退换货的相关规定
1.自产品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自产品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3.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若销售者因没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
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也应当予以退货,不过消费者需要对此支付一定的折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