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一女子先后在银行存了1200万元,不料钱全部被银行柜员私下转走,挥霍一空,法院判储户担责8成,银行只负2成责任,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微博)
最近几年说起银行,很多人都特别喜欢发牢骚,要么是取钱困难,要么就是钱被银行柜员转走了,但是当储户向银行讨要说法的时候,银行总是把责任推地一干二净,好像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在山西清徐县,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情,当地人每每谈起这个事情,都恨不得把银行骂上天。丁女士和丈夫在清徐县做了一辈子生意,攒下了不菲的积蓄,并把钱存入了清徐农商行。
在银行里有一个职工王某,是银行经理,同时也是这对夫妻的远房亲戚,但平日往来并不多。
据丁女士称,2017年初,王某找到她家里,希望他们能帮其完成理财任务,因为之前曾配合王某完成过银行的取款和理财任务,这次虽然与之前不一样,是以王某的名义投资理财,但信任王某的丁女士还是答应帮忙。
(清徐农商行其中一个网点 | 来源:微博)
不曾想到,这竟是王某在以完成银行理财任务为由,在夫妻二人处骗取钱财。
在2017年,丁女士先后给王某转了400万和100万,而在向其索要购买理财产品的凭证时,总是被王某推脱说他先保管,等到期了再一起给。
一年后,这笔理财款到期了,加上利息总共是543万。王某把钱取出来后,对丁女士夫妇说,现在银行有个政策,如果能完成2000万的存款任务,就有资格当主任行长,请求丁女士夫妇帮忙完成这个存款任务,把理财取出来的钱直接转存。
丁女士夫妇认为这是好事,再一次答应了他,并打算将手头的200万活期转成定期支持他。但他们不知道的是,王某并没有把原先的那500万用于理财,连本带利的543万更是无稽之谈。
由于每次丁女士夫妇都是让王某给他们代办,所以身份证和存款信息都直接交给王某,在把丁女士夫妇带到银行大厅后,王某便带着存款信息跑到了电脑室,打出两张假的回执单。
随后,王某利用工作人员的便利,跑到人工柜台,让柜台员工把钱转到他的私人账户,把一切都搞定后,他再把两张假的回执单交给丁女士夫妇。
(来源:微博)
在事发前,丁女士夫妇在这家银行累计存了1200万,这1200万都是经过王某之手。之前,王某和他们的联系还比较紧密,可是随着这笔钱越来越临近到期,他们想把身份证从王某手里要回,王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根本找不到踪影。
无奈之下,便到当地的银行把王某堵住,要回了身份证。此时的二人早已起了疑心,便拿着身份证去银行进行了一番查询,这一查不得了,1200万全部没了。
最后,丁女士夫妇把银行告到了法院,银行经过查明,正是王某把钱私自转走了。
一审法院经过层层审理,认为银行是有过错的,但是过错没有储户个人大。
因为储户应当对资金安全负有注意义务,丁女士把身份证和存款单交给他人,应当预判到可能会造成存单被支取的风险,故丁女士在本次存款造成的损失中存在重大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判丁女士担责八成。
这件事一经曝出,评论区瞬间炸开了锅。
什么意思呢?你把1200万存进银行,银行相关人员把钱转走了,你把银行告到了法院,法院以你把身份证交给他人为由,让你的960万没了。不禁让人发问:这样合理吗?这样的判决能让普通老百姓再次相信银行吗?
(来源:微博)
这其中,有两大疑点让人不解。
第一个疑点,银行只需要担两成的责任,这让人难以理解。王某是银行的职工,假回执单也是在银行内部完成,另外还有转走的凭证上几乎连确认的信息都没填,工作人员又怎么转出去呢?如果工作人员和王某没有互相勾结,这笔钱能转出去吗?
第二个疑点,王某在转钱过程中,让柜台员工把钱转到自己的私人账户,这个做法合理吗?银行是怎么管理的?银行的工作人员能不能把储户的钱转到私人账户?如果可以,那银行的漏洞还真的是太大了。
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