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上海老庙黄金柜员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

一、消费投诉摘要

消费投诉维权处理平台消费保收到用户投诉老庙黄金退款问题、质量问题、虚假宣传,期望退款、更换。

二、消费投诉地址

老庙黄金快速投诉入口:点击投诉老庙黄金


三、消费投诉详情

山东省的王某向消费保投诉称:“1.*2年6月17日,在老庙(山东潍坊高密中百大厦店)购买三金,在消费者不愿意购买一口价黄金的情况并在消费者明确提出购买足金饰品情况下,以“一口价黄金好看,并可以等价换款”话术诱导消费占购买一口价金*(18k金)并在消费者明确提出购买足金饰品情况下,错误引导购买金*商品,消费*8元。购买时并未称重,导致消费者不知金重,盲目以为可能是5g硬金(足金材质)购买。 不告知消费者克重,违反《消费者保护权益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该项链、戒指不属于明码标价,店员给消费者只看吊牌上写明的价格,末告知消费者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并在消费者主动提出称重时遭到拒绝。只告知价格不告知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末“明码”,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属于末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2.*3年11日,在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商品并非足金材质前往金店维权商量解决问题,金店给出的解决方案只能给我换足金一口价商品,期间我要求换足金克重商品被拒绝。无奈接受了换足金一口价商品,但换足金一口价商品时我要求称重,问商品克重被卖家拒绝,被告知只能换这种的。 在消费者发现购物陷阱,主动协商过程中增加只能换一口价金饰的条例,并且只能换价格递增商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诉求:优先退款,不能退款的情况下更换等价克重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 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我并不了解黄金行情,在我用足金去换商品的情况下,适当损失我可以接受,但是通过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消费者购买k金或者一口价黄金的行为,均属于诱导行为,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56号令《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也属于一种诱骗行为。 一口价黄金不告知克数,目的在于让消费者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或者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显然是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的行为,应当属于价格欺诈。 该店铺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经营”
王某的投诉诉求为老庙黄金退款、更换。
 

四、消费投诉行业分析

据消费保平台2022年~2023年受理的其它-服装饰品鞋包/洗护领域用户有效投诉问题显示,其它-服装饰品鞋包/洗护较多的投诉问题为退款问题、质量问题、虚假宣传、态度恶劣、其它等问题,另外,其它-服装饰品鞋包/洗护的被投诉对象还有:荟萃楼珠宝、周大福、施华洛世奇、迪奥、adidas(阿迪达斯)、美邦洗、鬼洗、福奈特、实体门店、中国珠宝、奥特莱斯、犀牛鞋业、漫步佳人、HM、太平鸟(线下门店)、赛维洗衣生活馆、李宁、史璐璐服装、衣卫士、百丽等。

五、消费投诉案例

【投诉案例一】投诉老庙黄金:投诉老庙黄金未告知消费者相关,具体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
用户吴某投诉老庙黄金称:“2022年1月30日于老庙黄金泗门店面购买黄金,导购员未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未清楚告知本人黄金换购具体细节条件,且隐瞒了商品的克重信息,只是说可以调换等价黄金。几天后发现被套路,想调换被拒,被告知要按克重调换,而不是同价调换。商家存在隐瞒欺诈消费者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投诉案例二】投诉老庙黄金:要求老庙黄金退货退款
用户司某投诉老庙黄金称:“买了一条老庙黄金项链,第二天就断了,质量实在太差了,要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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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老庙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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