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视一开机就被广告“骚扰”?现在标准(征求意见稿)来了

今天,由中国电子商会组织申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牵头起草的,《消费电子》杂志社、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调查办公室、国家数字音视频及多媒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等协办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现向有关单位、企业公开征求意见。


纵观本次《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三个特点:

1)可测量性;本稿具体的提出了 a)关闭开机广告提示窗的出现时限(<=1秒),关闭开机广告操作相应时限(<=3秒), b 关闭开机广告提示窗的位置大小等关键指标的量化指标,从而为企业和消费者及主管部门提供了清晰有效的参考依据,杜绝了当前市场中的时限自由裁量过大,模糊不清的局面,也有效的推动保护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2)专业与客观性;本稿充分考虑了技术的发展趋势与主流生产技术现状,实事求是的提出了相应的关键技术规范指标,有效避免了过于笼统及一味的迁就过时技术等问题,有效的推动生产企业技术进步,促进智能电视产业的规范统一,提高整体产业竞争力,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


3)广泛的参与与代表性;除智能电视生产企业外,还包括了消费者代表组织和线上线下销售组织共同参与本标准的起草与制订工作,全面地覆盖了该领域涉及到的全部对象;能够产生更好社会效益。


不知道大家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这样的烦恼:在某个周末准备饭后看电视休息一会,结果智能电视的屏幕却弹出一段无法“跳过”的15~30秒的广告,让人心生烦躁。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智能电视。与智能手机一样,智能电视上可以安装各种软件,影视、综艺、游戏、直播、音乐等等。以前是电视播什么我们看什么,智能电视出现后,我们可选择的观看内容更多更全面,也更加精彩。


然而,伴随着更精彩的电视内容,智能电视给消费者带来的是“不得不忍受”的开机广告。而更让人无奈的是,很多品牌的智能电视根本没有关闭选项,买时候也很少有提醒。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公开数据收集、消费者问卷调查、征集志愿者收集信息等方式,对 10 家智能电视品牌进行开机广告的专项消费调查发现96.4%的消费者家中智能电视存在开机广告;45%的消费者家中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在15秒 - 40秒之间;36.21%的消费者家中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在15秒以下;9.65%的消费者反映开机广告在40秒以上。


今天,由中国电子商会组织申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牵头起草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现向有关单位、企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重点讲了什么?你家的电视开机广告时长如何?怎样设置跳过广告最合理?

01、开机时长最长多少?

意见指出,不论硬开始还是软开始,开机时长不得超过30秒。

硬开机:智能电视在电源切断的关机状态下开机的过程。

软开机:智能电视从待机状态中重新开机的过程。


02、可否跳过广告?

可以!

首先,在开机广告播放后1秒内,应显示关闭广告提示窗,提示窗应一直显示至广告播完。

当点击关闭广告提示窗后,广告应在3秒内结束播放并进入电视界面。

重点强调:在一次开机过程中只能关闭当次的开机广告,再次关机后重新开机时仍需重复上述过程进行关闭广告。


03、如何识别关闭广告提示窗?

关闭广告提示窗会出现电视画面任一顶角,一般会出现在右上角。


广告画面要求显示「广告」标识,宜置于左上角。关闭广告提示窗至少包含“×”和“关闭广告”信息。文字内容应明确告知用户关闭广告的对应遥控器按键方法。


意见稿中也提供了测试方法,消费者可以将自家的智能电视情况与新技术规范意见稿做个对比。


比如在测试开机广告时长上,首先在联网状态下,将智能电视关闭,并切断电视电源;重新开机且过程中不点击“关闭广告提示窗”关闭广告,分别记录开机、播放广告、关闭广告提示窗显示、广告播放完毕、切入电视UI界面时间。如果播放广告时间不超过30秒,说明符合新技术规范意见稿要求。


早在2019年7月中旬,江苏省消保委启动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专项调查。


8月29日,江苏省消保委召开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情况新闻发布会,分析开机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状、存在问题等。


10月10日,江苏省消保委就智能电视开机广告问题,约谈创维、海信、小米、海尔、长虹、夏普、乐视七家智能电视经营者,并要求各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


在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团体标准制定研讨会上,中国电子商会会长王宁,中国市场监管报社副总编潘传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处处长张道阳,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居上,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消费电子》杂志社执行社长、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福山,工信部电子信息司消费电子处代表孙齐锋,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陈昂,中国消法研究院院长张严方,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傅铮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代表吴惠敏,以及小米、三星、康佳、华为、索尼、乐视、LG 7家电视机企业代表,共同商讨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标准。


中国电子商会会长王宁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居上


本标准在智能电视全行业的实施推广,不仅推进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规范化、标准化,促进行业的规范统一,而且有效的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降低管理部门的管理成本,提升企业服务质量,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从而推动整个智能电视行业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消费电子》杂志社执行社长、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福山


截至2019年10月25日,参与约谈的7家企业均提交了整改方案,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天,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终于出台!未来消费者“一键关闭”智能电视机广告的日子指日可待,向强行植入的开机广告说“不”!


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完善!


本次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的主要工作过程:


1、2019年10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应用现状和消费市场争议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制订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团体标准的建议。

2、2019年11月初,标准起草编制组成立,标准由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牵头,《消费电子》杂志社、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调查办公室、国家数字音视频及多媒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乐金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等参与起草。

3、2019年11月18日,在北京海淀区万寿宾馆召开第一次标准起草工作会议,对标准编制背景、标准化内容等进行了深入讨论,确定了标准编制工作机制,确定了标准编制提纲。

4、2019年12月,标准起草编制组按照参与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意见汇总形成了标准初步草案。

5.2020年2月13日,由于国家疫情防控的需要,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第二次标准起草工作会议,对标准存在的问题和意见进行了修改,并对草案需增加的内容进行了安排。

6、2020年3月,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加入参与本标准起草工作。

7、2020年3月,标准起草编制组对标准草案进行完善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准备公开征求意见。

8、2020年3月,中国电子商会下发关于该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主要起草人及其工作:

王福山: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消费电子》杂志社执行社长,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提出本标准的制订原则、整体框架,确定了标准编制工作机制,对标准起草工作进行整体协调把控。

蔺枫: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组织协作单位参与标准起草工作,召集标准起草编制组会议,组织讨论并进行工作分工。

张适: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调查办公室副主任,收集各协作单位资料,按照标准框架完善标准内容,形成标准草案。

傅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主任,收集消费者争议及处理情况材料,按照标准框架完善标准内容,形成标准草案。

董桂官:国家数字音视频及多媒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主任,协助收集各协助单位资料,完善检测方法与技术,完善标准草案。

欢迎您反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的宝贵意见!



附件:1.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中国电子商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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