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合法吗?

消费网友朱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则来自培训机构的广告:“只要充值,就可以参与抽奖,100%中奖。”朱女士刚好想要给孩子报暑假班,顺便还能抽个奖,便购买了4800元的暑假培训课程,去培训机构抽奖时被工作人员以“消费不满5000元不能抽奖”为由拒绝,朱女士表示很生气并向消保委发起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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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消保委工作人员核实,培训机构发的广告并没有标明参加活动抽奖的最低充值金额,该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抽奖只能是充值5000元以上的,并声明,“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不接受退款要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应当真实、清楚地回答消费者提出的有关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用途的问题。经营者应当标明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在朋友圈的宣传中,培训机构没有明确参与抽奖的条件,误导了消费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同时,以“最终解释权”的形式限制消费者权益。最终,培训机构承认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全额退还了朱女士注册费。

消费者要理性对待朋友圈的广告,理性对待宣传推广,注意防止低价诱惑。货比三家确认货真价实的信息,注意识别经常在网上促销的打折行为和欺诈行为,不要盲目追求低价,丢了西瓜捡芝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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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注意证书是否齐全,价格是否明码标价。在参加培训时与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在签订合同时,要看培训方案、培训时间(期限)、培训频率、培训合适的教师、培训费用是否正确、相关权利和义务是否平等。同时要警惕商家是否设置格式条款,注意了解商品信息,掌握店铺的促销规则和隐性霸王条款。

消费者应提高维权意识,留存好交易凭证,注意及时维权。无论以何种方式购买,消费者都应注意保存交易聊天记录、购物网页、促销宣传品、付款凭单、快递订单等,以便及时纠纷,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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